“中華”“人民大会堂”香烟商标为何不倒?多次被提无效宣告被驳回,小伙云告诉你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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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7:58:11
来源:转自网络
作者:小伙云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只是,这好似并没有影响到烟民们的吸烟习惯。
香烟种类繁多,在我国,几乎每个省、市、自治区,都有卷烟厂,也有属于自己的主打品牌。如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香烟消费国,烟民总数占世界的1/3,而且正在朝低龄化发展。
终于,公益社会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站出来了,而且一出手就直指“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三大知名香烟品牌。2019年9月10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请求依法宣告“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烟草商标注册无效。
理由是《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鉴于争议商标“中華”在2019年11月1日《商标法》修改条款实施前已核准注册(1979年10月31日获准注册,早于1982年《商标法》施行日);争议商标“人民大会堂”于1985年2月获准注册;争议商标“中南海”于2001年12月获准注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三案实体问题应适用获准注册前的《商标法》,程序问题适用现行《商标法》。以上商标无充分证据表明其在实际使用中产生了不良影响,没有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予以维持。
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结果,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表示不服,随即又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争议商标“中華”“人民大会堂”的诉讼请求,“中南海”一案目前尚未宣判。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表示,已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会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
“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这三件商标实在难以撼动。早在2008年1月,上海曾有律师以相同理由对争议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当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样维持了争议商标的注册,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上述争议裁定。
这几件商标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存在了。“中崋”商标获准注册于1979年,“人民大会堂”商标获准注册于1985年,“中南海”商标获准注册于1997年。这些老牌商标因为注册时间之早,不受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的法律条文影响,因此得以延续下来。
及早地注册商标让“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这些香烟品牌得以生存,并且通过不断发展将企业越做越大,将品牌越打越响。拥有知识产权意识是每个企业主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才能帮助企业和品牌持续向好发展。